已經跟老板說了,也發信給HR了,又有一個新問題。

來源: 2012-11-09 09:20:3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寫的是一個月。但是HR回我說,根據勞動法規定,隻能月底提出,也就是11月底到12月底。但是在我的合同上和員工合同上沒有啊。而且我在15號之前走是可以退稅的,多一天就不行了。請問這種情況可以和HR的人討論麽?(本人不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