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當時公司的contractor.照你們的邏輯,我有簽證問題他們根本就該壓低我的價錢,而實際上,他們給我的薪水比我要的高出近20%!後來我才知道這就是公司的規矩,同一職位薪水大概就在這個範圍,而且,介紹我的那個同事後來還說,我應該討價還價的,否則工資還可以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