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就憑吵架這一條就夠讓LZ走人的.
來源:
nj_guy
於
2012-08-07 07: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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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司是私人的,除非有違法行為,老板想把錢當擦屁股紙也是正確的,你的責任是迎合你老板,implement他的vision,不是你的看法.不滿意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