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大方告知有另一OFFER,肯請加快進度。
來源:
taro_g
於
2012-08-05 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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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複。
我也是這麽建議的。但一般招人就算對方感興趣,背景調查啥的也要耗個四五天。給前一家公司回複超過三天以上是不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