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走人,走之前告一狀。有理有力,把責任都放在對方身上。
來源:
remotewave
於
2012-05-28 18: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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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我這個行業工作確實很少,所以需要失業保險緩衝一下。要是工作好找的話,我早就主動退出,何必為這種公司和老板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