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走人,走之前告一狀。有理有力,把責任都放在對方身上。

來源: 2012-05-28 18:19:0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主要是我這個行業工作確實很少,所以需要失業保險緩衝一下。要是工作好找的話,我早就主動退出,何必為這種公司和老板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