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ruitor剛通知我前2天麵試完的公司同意了我要求的條件,準備給offer,可是自己又猶豫了該不該接受?
想聽聽大家看法。
目前是全職工作,距離17邁,有福利,穩定,老板,同事都相處不錯。
新工作是每星期去公司1天,距離45邁,另外4天在家工作。大約每1-3月去開車距離5小時的城市出差一次,公司安排飛機當天往返。工資比目前多10k,福利,401k比目前好。
新工作總體看比目前好,但差別不太大。另外沒有在家工作過,不知有何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