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在開始令失業救濟金。未來的新東家麵試的時候,一定要說我是被layoff的嗎?如果說我自願quit的,會不會有什麽不利因素?新東家可以查出來麽? 還有就是我一旦開始領取失業救濟金,如果找到工作怎麽停止領取呢?是不是需要新東家給出使證明呢?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