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以前跟公司簽的合同

來源: 2011-11-28 05:11: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合同不容許是不能去的。最好能跟前公司搭成諒解,不然上法庭很頭痛。不告訴前公司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除非後一個公司不在美國,否則前公司要找麻煩是逃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