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建議:馬上找工作還是拿著工資充電
最近大頭和我私下說讓我四個月後走人。工資照付任何找工作的活動公司都給我charge code. 也就是說拿錢不幹活。我那個英國老板不知道還不斷給我任務。以前責任心很強什麽事都自己扛。昨天我就告訴他公司讓我走人,我現在的首要工作是找下一個工作。我和小老板是一年前被merged 到大組的。小老板對我很好但大老板對小老板很不感冒,我所在的公司號稱從不栽人。但都是用這種秘密方式。絕大多數人一生氣馬上找工作走人。這樣公司就可以省一筆。ok, 我現在有兩個選擇,一是趕快找工作走人,二是利用這幾個月放鬆再充電等幾個月再找。本人50多software engineer, 基本上什麽係統都做過但都不是高手。在市場上也不是很搶手。但實在不舍得我從來沒有過的輕鬆。
大頭還不想讓別人知道怕影響軍心。因為我們的部門去年就賣了。現有的兩個大項目馬上要完成明年所在部門的60多號人還不知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