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他就該簽字,難道因為我送了東西,他就不該簽了嗎?

來源: 2011-09-21 10:46: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兩件事在我這裏是巧合,但是因為這個巧合,有點像是故意的。但是bottomline,我認為是該報的。如果我不認為是該報的,我會避免做 - 不想讓別人誤會我 - 矯枉過正嗎。而且,我請team吃飯,也是為了工作,找老板報銷一下,不至於讓你說的這麽不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