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你,不過是個雇員,你的公司真的太過分了,有一點不明白

來源: 2011-07-26 04:51: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責任。你的頂頭上司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通常有什麽大事,隻要你拿出電郵,說明你通知過你上司就沒事了。為什麽他們如此地不肯放過你?

現在經濟差,很多公司為了省錢,裁人裁得不擇手段,勞資糾紛,鬧到上庭也沒啥,但是你公司3個大頭用上班時間跑出來置你於不複之地,讓人心寒。

期待你的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