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同情。但你犯了人際交流的大忌之一:翻老賬。

來源: 2011-05-11 10:43: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她沒回客戶郵件,和你說過她多少次沒關係,所以沒有必要說,說出來隻顯得你把她的錯都記著。

我會在第二次就告訴她:某個郵件該回,請於今天回了。

第三次就要問她是不是有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