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舔著傷口也沒想明白下次再碰上這事該怎麽擺平。
來源:
小榕
於
2011-04-21 2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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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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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明白是A做的,我也早已領教他是個隻顧自己的主。好像找個人告狀還是應該的,否則等事情見了光我就洗不清了。可是也不能再找我老板告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