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舔著傷口也沒想明白下次再碰上這事該怎麽擺平。

來源: 2011-04-21 21:57: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事情明白是A做的,我也早已領教他是個隻顧自己的主。好像找個人告狀還是應該的,否則等事情見了光我就洗不清了。可是也不能再找我老板告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