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那人根本沒告,就下結論 "告了又有什麽用"

來源: 2011-04-20 20:12:0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也是一個歧視案子,老中選擇了常用的回避方法。 

人家逼你走,你就走?    你為什麽不選擇上告的辦法?  你沒告,當然就認輸了。

如果你仔細build你的case,如果沒告贏,可以上這裏來勸大家: 不要去告,因為告不嬴.  but, it's a big "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