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懂為什麽這些是證據。

來源: 2011-04-20 13:54: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做不做visible項目,不是你的過錯,你是被動的。  而老板拿它說事,就是歧視證據之一。 (在中國叫,給你穿小鞋)。 
- 這個勉強算一個。

老中評語都最差(憑級都最差),這時歧視證據之二。
- 這個為什麽是證據啊?工作成績不好,當然評語差。


老板可以subjectively選擇分配工作,和寫review,但如果最後的結果是以種族劃線的話,公司就說不清了。

 - 如果公司都說不清,那怎麽算歧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