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前兩個星期麵試的一個工作終於來offer了,合同工,25號開始,12月31日結束。能源公司。要求下周一之前把簽好的合同發回給他們。我下周一早上有另一家公司的2麵,是個零售公司。長工。俺該怎麽辦呢?先簽了合同工,要是長工最後也能來offer在跑?我看了合同,上邊沒說提前解除合同罰款什麽的,但是總覺得不太好。。。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