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的人

來源: 2010-12-08 05:17: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當我聽到我的同事二十一歲的表弟被酒後駕車的人撞死的消息,我心中在震驚之餘,不禁憤怒地問:他為什麽要酒後駕車?今天,當我在法庭上見到因酒後駕車被起訴的被告時,這個問題重又被提起。 被告人,六十多歲,是一個麵色黝黑、身材不高、背微駝的從台灣來美的中國人,神情有些木呆。當公訴人問他個人的情況時,從他那斷斷續續的回答中,我知道了他的身世:從小在台灣長大,沒有讀過什麽書,十幾歲就開始幹苦力,慢慢地幹出了些成績。五十多歲的時候,移民到了美國,來了十年,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卻連個餐館打雜的工作也保不住。現在,已經好久找不到工作了,而家裏還有妻子和三歲的幼兒要養。 法庭的問話很簡短,可是這每一字背後,隱含了多少的艱難與辛酸!他在努力、努力再努力,可是他的年齡大了,已經無法再像年輕時那樣憑著力氣掙錢,他沒有文化、沒有錢、沒有基本的技能,連簡單的英語都聽不懂、說不出。他沉默寡言,性情寡合,沒有朋友,沒有教友。家裏已無米下鍋,妻子除了喋喋不休的埋怨,在無任何話可說;親友自顧不暇,也都遠遠地躲開。他的苦悶、他的痛苦、他的祈求、他的盼望,此時此刻,也隻有“酒”可以為靠了。酒可以聽他訴苦而無訓斥,酒可以聽他希望而無嘲笑,酒可以接受他的祈求而無冰冷的拒絕,如果他笑,酒也會心領神會;如果他哭,酒也會默默飲泣。酒是他的知己,酒是比老婆還親的可兒人!酒是唯一的快樂! 心中一股悲涼湧起。 四十多歲的法官顯然比那個隻注重自己案件優劣的三十多歲公訴人更人性、更道義,他在問了被告何時可以付清罰款後,他給了被告最大限度的寬限時間,並等一年後他還清欠款後再審。 一種溫暖撲麵而來,不會說英語的被告用英語對法官說:謝謝! 我想,被告的命運從此時去改變了:他不會再酒後駕車,他會積極地找工作、熱情地工作,因為有個人相信他,這個人因為相信他而等著他--而這個人不是他的親友,而是這個案子的法官!如果他的身邊的親友、同事,有一個能像這個法官那樣信任他,他會是今天這個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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