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人家的專利,你“不過提了個問題”,又何必如此熱衷呢?成不成有好大的事??跟領導(至少她管你部分評語吧)鬧別扭又何必呢? 技術上看來是她跟研發的矛盾,你又何必趟這趟渾水呢?讓研發的人跟她去鬥不是跟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