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老板給了Written Warning
我以前幹的工作不是我的職位應該幹的,然後我去申請了另外一個部門的我應得的職位,後來老板女兒沒讓我去另一邊,但給我改了我的頭銜。所以現在算是幹的我的職位應該幹的了。
我們是個家庭公司,夫妻,兩女兒都在公司,擁有公司。30來年了,現在發展到250-300人了。老板的女兒就是vp, 我挺相信她的。去hr告我的隻是一個supervisor,我不知道那個給我警告是不是hr定的還是誰定的。老板的女兒對我不錯,但hr的頭頭,是個sr. vp,對我不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