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付問題人物:本蟲案例分析
帖子太長,隻好另開一帖。
一個公司有一個公司的規矩。有的公司重視同事之間的關係,有的重視出活兒,殊不知同事之間的不和諧會嚴重的影響出活率。
在公司動粗,公司應該管,但公司不管你也沒辦法,除非你和公司打官司。官司不是不可打,但打贏不容易。如果你能贏幾百萬,打完官司可以不工作了,否則官司還是不打為好。
看了你的帖子沒明白你到底要什麽。
沒叫警察沒錯,中國美國都一樣,要給人留後路,除了真有受傷的可能。而且警察走了你還得和公司打交道。
她抓你胳膊已紀錄在案,這件事就完了。
你用公司設施,用就完了,為什麽要她同意?她不讓你用,找老板,跟老板解釋不用設施幹不出活來。(不要抱怨D不好。)讓你的老板跟她打交道,這是老板的職責。
抓你胳膊紀錄在案不是一件小事,她自然不高興。所以她見你不理你,很正常,沒有必要為此煩惱。
關於人事那裏從前已經提過建議,照抄一下。
和HR那天開會的人談一下,(堅持不要D參加,這是你的權利。但說的委婉一點:I'd like to talk to you alone .)
談的時候著重強調她那天在會上說的你都不知道: "I had no clue she had so many problems with me." 這句話說出了兩個問題:
1. 她和你有矛盾,不是你和她有矛盾。
2. 你從來不知到她和你有矛盾,所以是她溝通不良。
然後問HR他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並要求隨時通知你關於此事的進展。
HR永遠不會說誰對誰對誰錯,說讓你們和諧相處是沒話找話。
公司文化是你改變不了的,不適於你,現在開始找工作,走人。
最重要的是:找到工作之前,把D的挑釁都用文字記下來,以便以後有事做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