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提醒。hiring manager說,她有兩個職位適合我,一個做技術,一個是coordinator

來源: 2010-08-07 04:12:1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後者要協調四個部門的運作,有很高的visibility,壓力也很大,但是級別和薪水都要高一些。我在以前的公司做過兩年的coordinator,可以說吃盡苦頭,經常是晚上和周末都在跟歐洲和亞洲開電話會議。這一間公司跟我之前的東家是競爭對手,也是全球開店。我不想重蹈覆轍,所以選擇了做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