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求建議,真的要去找法律援助麽?

來源: 2010-07-29 16:36:5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LG一定是個老實人,有時候是老實人吃虧.

大家說得都對,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成果,都屬於公司,不屬於個人,如果覺得對自己重要,平時工作中就要注意自己隨時備份.同時,還要注意,即使備份,也是以後自己參考,不可示於任何公司.

打官司是非常頭疼,耗時間,精力的.不到萬不得已,還是免了.而且,根據你敘述的事實,你們還不一定能贏,又加一筆律師費.

別著急,靜下心,想一想大家的建議,再作出最終決定.隻有你們最了解你們.

還是那句話,來日方長,兩個人,一條心,一切都會有的 !

祝 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