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必要也不太會用“假的理由” 解聘人。找一個其他理由太容易了。
來源:
badwoman
於
2010-05-29 16: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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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正如所述,那就太難以理解了? 因為公司是在砸自己的腳。人事部門不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