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和王立山都選擇了抗爭......
知識產權的CASE,我看了好幾個了,比嶽CASE更明顯的案子都難產。一個律師曾跟我說,大意是:"I won so many cases I should lose and I lost so many cases I should win"。上了法庭,很多事都難說的,不是簡單的“公正”就能贏的。
抗爭是應該的,但有策略的問題。我倒是更希望王立山的case能贏,他也就不會走上那條路,就不會有兩個家庭被毀掉。但從嶽的描述中,我看不到王的希望,除了匹夫之勇的"抗爭"。另外法庭上可以“詆毀”證人的可信度,但法庭外就沒必要再對其進行人格攻擊了。
想想,確實是在抬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