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不妥

來源: 2010-05-09 17:51:1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要挾不要挾很明顯,不管話說的如何委婉。
第二,就像moder說的,兩口子在同一單位不是很好。
第三,你和大老板有些衝突,這時又把太太拉在大老板的管轄範圍,這樣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