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第一次換工作,我在簡曆上沒寫我現在的具體公司名,下周要去麵試了,在麵試單位的雇傭申請表上是否一定要填寫我現在的公司名和聯係電話?不填會失去機會嗎?我實在不想在拿到offer 前失去目前的工作。請各位獻良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