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地方離家近兩百邁,三小時車程。隻好每周來回一次。所幸距離不算太遠,周五晚上到,周一早晨走,在家有整整兩天。這樣算兩地分居麽?糾結中,家附近找不到合適的,而且從個人前途來講這份工作還不錯,但家裏還有個三歲的小朋友,該放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