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CONTRACT JOB的合同期

來源: 2010-04-09 08:22: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個CONTRACT JOB, 被雇傭的公司派到客戶處幹活, 為期六月, 可能有機會轉PERMENENT. 請問, 如果我在這六個月的合同期內找到了其他工作, 可以退出這個被雇傭的公司嗎? 那樣客戶處的活怎麽辦呢?

沒找過CONTRACT JOB, 不知道一般是怎麽規定的.

有卡, 這種情況下, 找CONTRACT JOB 或者PERMENENT JOB有什麽本質不同嗎? 也有MEDIACL INSURANCE AND 401K, 我應該注意那些方麵?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