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

來源: 2010-02-25 20:17: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那人也要往管理層發展;
2 CFO直接給OFFER,it may mislead her that she has privilege
3 她也可能誤以為可以越級報告
4 ....

我以為此舉有百害而無一益,如果將來樓主與之發生衝突,伏筆就在今日埋下。

讓樓主給offer,would eliminate all the ambiguity.

CFO在此事上的處理不妥,本來是新主管在下屬麵前樹立威信的機會,自己拿去給自己連錦上添花都談不上,無謂地浪費公司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