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擔任SENIOR MANAGEMENT 職位,工作了5個月由於公司並購,被LAID OFF,現在申請新的工作, 1. 是否要在簡曆上寫上這段工作經曆,是否要注明是公司並購,否則別人會認為我是不勝任該職位工作被LAY OFF 的? 2. 是否可以申請MIEDIUM LEVEL 工作,諸如MANAGER 之類? 3. 是否就不能再申請JUNIOR LEVEL職位,諸如ASSOCIATE 或 COORDINATOR 之類?如果真的為5鬥米折腰的時候?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