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加拿大公民在美工作領失業金遭追討

來源: 2010-01-31 10:51:4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哥哥和嫂子是加拿大公民,在密執根持北美協議簽證工作多年,並在美買房生子。嫂子08年10月被裁員後領了6個月的失業金,現Unemployment Center要求全數返還。理由是,因她是加拿大人,她被裁員後就不available to work。這很難以接受,她先生仍在美工作,她在美生活合法;按北美自由貿易協議,隻要她能再找到工作,她就可以合法工作,而且事實上她也又拿到新簽證並開始工作了。這怎能說是不available to work?她已兩次不服Unemployment Center的裁決,一周後要去見administrative law judge。

有朋友有類似經曆嗎?有任何去見judge時的建議嗎?有必要請律師嗎?她語言不是很好,要求請翻譯有幫助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