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煩躁,工作剛滿6個月,因為與老板一些工作上小事不合,老板看我越來越不順眼,暗示我辭職,如果走人的話,找下一份工作,怎樣解釋上一個工作隻幹半年,比較合適?還有,我在多倫多,這樣能申請EI嗎,先謝謝各位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