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拿了再說其它的。

來源: 2009-11-18 08:54:5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關於排除異己,這你無法告得成。 除非對方幹了啥犯法的事,象歧視,受賄。。。被抓到證據,這才告得成。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 別怕跑遠,錢少,先找個落腳處,再想想下一步該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