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錯了嗎?請過來人指點。

來源: 2009-11-07 13:11:1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今年夏天MBA畢業,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好容易經老師推薦,進了現在的這家公司。但是職位是臨時的(contrator,month-to-month basis)。老師跟我說了,如果表現好的話,是可能轉為長期的。

這家公司我很喜歡,薪水也給很高。我兩周前開始工作的。這兩周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學習、熟悉這個行業和公司的基本情況,實質性的工作比較少,也很簡單,比如搜索資料、給CEO的演講做PowerPoint Slides什麽的。

公司兩周發一次薪水。昨天是我那我的薪水單讓老板簽字的日子。在這之前,我問過組裏兩個同事讓如何bill the hours的問題。屬於正式員工的那個同事(A)告訴我:I will keep my hours @ 40/week. (我的理解就是:即使我加班了,我也隻向公司要4小時的周薪。) 另一位同事(B)跟我一樣是contractor,但是他呆了兩個多月了,比我有經驗。他跟我說老板喜歡我們報實際的工作小時數,所以所報時數在80小時(biweekly)上下浮動都沒有問題。

我本來已經按A的建議做了一張80小時的表,聽B那麽一說,就又做了一張實際的(84小時)。然後那給老板簽字。我兩張都給他,說:我做了兩張invoice,一張是實際的,一張是按照標準工時的,我不知道公司希望我用哪種。老板當時很忙,瞄了一下數字就在我實際時數的哪張簽字了。

時候我越想越後悔:實際時數也就給我多數200塊錢,可是會不會老板因此覺得我貪心、才開始進來處於學習階段就想多賺錢呢?我自己心裏是覺得這兩周、尤其頭一周我沒有做實際工作,隻是再學習,有點慚愧。盡管我實際是在公司呆了那麽長時間、也認真學習來著,我是不是應該在前上吃點小虧、以向老板顯示我的低姿態呢?如果因為我的第一次要薪水就被老板看低、並因此失去進入這個公司的機會,那我真是會很後悔的。畢竟現在工作難找,公司pay得也很好。我非常後悔和迷茫,請過來人不吝賜教,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