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教這裏的達人們 : 試用期裏憂鬱症能被開除嗎?
上次發過貼,先謝謝大家的熱心回複。現在兩個星期過去了,我的失眠仍然很嚴重,白天根本無法工作,腦子一團漿糊。今天和老板說,可能需要再請假,她很不高興,說最多隻能請兩星期,而且HR可以隨時解雇我,說這個地方不適合我,要我去其他城市找工作。
現在想問問大家,在試用期老板能以我生病的理由解雇我嗎?
還有,我昨天做了件傻事。第一天回去上班,老板就讓我在季度review上簽字,當時我腦子漿了,她叫簽我就簽了,那幾張紙她什麽都沒有解釋,最後還是我問了句,我的分數達標了嗎?她才說差一點(3分達標,她給了我2.8)。回家想想不對,自認生病前工作還是很可以的,她為什麽不讓我達標。今天去問了她,她竟然說,她忘了給我某個任務,算是我沒完成的,這算什麽?!還糊弄我說,以後會把我的分數加上去的,她也不會把這個review給HR看的。
想起來真灰心。這是個政府工作,原來以為政府工作輕鬆,人也比公司裏容易相處。碰到這樣的老板,我也就不是很想要這份工了,隻是我有些不服氣,大家幫我看看,我能向HR告她嗎?她就是趁著我腦子糊塗的時候,讓我稀裏糊塗的簽了字。在試用期,是不是任何理由都可以解雇人?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