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我相信大部分老板都是守公司規矩,並且在這些地方很注意的。” 好像是這麽回事啊,我們經常要受anti-harrassment(哈日然啊上門提)的訓練,因為,打這樣的官司的cases較多! 你應該留心收集這方麵的證據。 努力找找其它公司,或嫁人(你不就是怕GC的問題) 不喜歡他的話,上班努力做好工作,下班回家不就行了嗎? 最多忍忍,工資少加些吧。 人家總不能強暴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