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樓上各位的跟貼和建議。
H熟悉總公司的culture,但對分公司的了解不多。剛好借此機會check一下R的處事模式,於是,他把這Email forwarded給了R,並告知了實情,想聽聽他的意見。R很有意思,他沒有直接回H的Email。Instead,他打了電話給F,the security chief,讓F親自處理此事。F要求H別回email給那個班長,說他正在調查此事。
結局是:F找司機談了一次話,司機改口說:“那天,H沒有讓他去shopping,是他volunteerred去幫H買新鮮麵包的”。
證得了H的同意,F了結了這個case。
goyo:不好意思,用這個小case把你打發了,因為俺那邊的politics都是很大的case,沒法兒講的。別忘了“正事用Email寫,trick事用電話解決。”
葷腥事:收入差別忒大,當地MMs都想來美,你可想像是啥事,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