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個月前得到一個公司的offer,當時不是很滿意,主要是離家太遠,所以向該公司提出每周3天在公司上班,2天work from home,公司沒有同意,所以事情就吹了。最近我想吃回頭草,因為發現該職位還open,想和公司聯係,並表示現在可以relocate和full-time在該公司工作,大家幫忙分析一下,看看是否可以再拿到這個offer?另外該找誰說這個事情?是公司的HR呢還是部門頂頭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