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

來源: 2009-07-11 15:48: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來這裏是看中文的, 要看英文我去別的地方. 所以一般英文寫的我不看, 特別是長篇大論. 除非寫的簡短, 有想法就說兩句. 這隻是我個人的破習慣而已.

不過有的人電腦因為種種原因不能打中文, 也沒辦法.

還以為你是另外一個人, 看來我認錯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