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訴非常不妥!時機:下一次見麵!方式:曖昧的方式!還有..

來源: 2009-07-06 14:51: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下次問自己的問題,最好用“偶”。“替朋友”不是第一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