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找到再走,就這麽辭了會很被動,關係搞得這樣僵

來源: 2009-06-16 16:31:3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知道她肯不肯給你做reference.

其實每家公司都是一樣的,特別對像我們這種外來移民,你的前女老板根本沒把你當作她的手下看待,她對其他人恐怕不是這樣吧?

過去了就過去吧,不要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