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派我和LG回去,可是要我的職位在一個中國人之下,
我在美國是review他的工作的,所以我很不爽,但是老公喜歡回去,給他的title也還好。
老板說現在錢緊,不能像過去養外派那麽養著我們(孩子的私立學校,外派區的house之類的),我不想讓孩子回去上中國學校,她肯定跟不上。如果我turn down這個offer基本就意味著得走人了,因為原來說好是要派回去的,隻是沒想到條件差這麽多,這時候在美國很難找工作,但是在加拿大有個公司我隨時可以去,職位也很好,前途也非常好,但是那樣兩人就要分開,他在加拿大找工作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