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大忌! 違犯辭職程序! 是"自取其辱"!
來源:
badwoman
於
2009-04-28 17: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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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Senior",還不知辭職前,應先口頭告知老板後. 老板同意後才可通知HR 和其他人.
讓人覺得你對老板不敬! 告知HR基本上等於板上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