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 Bird? :-) 。。。 想跟你說。。。

來源: 2009-04-11 08:37:5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經驗,如果看到一片很長的email,我都不會去讀,留著等有時間時再看,那基本上就是永遠。

一般說來,人的attention span 是很短的,郵件中,第一,二句話就要引起讀者的注意,說明你想說的事情,不然很難抓住人的耐心。 如果你確實需要別人知道那麽多,最好的辦法還是當麵交流,然後email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