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用啊,其實也氣人。什麽分量不分量。前公司以前對一個雇員也打過官司。本來沒什麽競爭問題,但他們主要是不想雇員離開。就想用官司來把人拉回去。很過分啊,我的律師一再問我,是不是要反訴前公司。你可以想像他們多過分。。。 寒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