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很好。我其實並沒有在美國的職場裏管人的經驗,以前有過的我也不覺得享受。看起來你也許首先要樹立自己的權威,她的職責需要明確並列出標準,定期跟她談。但並不是說“自由交流"就不對了,要與工作有區分. 我有個女朋友在這裏做到了VP,我的印象是她很Tough,no life, 孩子們也和她不親。 抱歉不能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