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司花了5年,項目還沒個頭緒。為了我加入公司,他們跟我前公司打了幾個月官司。俺呆家裏上班 --- 法院禁製令。我後來開始工作,大頭就清理革命隊伍,又折騰了一段時間。項目後來有了很好進展,但沒料到年底經濟那麽差。大頭不想放棄,就希望我呆著等他們一段時間。 如果我能弄個非自己本行的工作,就可以不違反合同地走人。所以在試計算機工作。打官司比沒工作痛苦N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