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推薦信和release form
LG 的前工作是grand surported 的。 到去年底結束了。但是前兩年的 performance review 都是average, 去年還有一個是under average 。 他也找了兩年工作了,就是沒有合適的。離崗時, 老板說如果要她寫推薦信的話, 他需要到HR去 sign 一form。
LG隻選擇了release salary and employment date 沒選 release perfomance 。 現有兩 promise positions, had second interview for both, 有一個要 reference list of five , 我讓他給所有reference 先征求意見, 到第二天上午除老板外的其他四個都回了email說願意作推薦人。我叫他繼續等老板的email ,如果第二天還沒有回的話, 給其他同事打電話, 確準她是否在辦公室, 如果在, 就知道她葫蘆裏賣的是什麽藥了。 可是LG等不及把reference list 發出去了。老板一直沒有回, LG 天天寢食不安。五天後的今天,老板說LG 沒sign the form to release performance , 她不能作他的reference 。 可我們都打電話給雙方HR了, 他們都說 sign form 是為了HR's back ground check,the reference list is requested by te department,是對他的推薦 and aprove whether he can handle the job, 是兩回事。
老板 is an American, 對LG作的知道一些, 但又不是非常懂, LG 隻有 Master's degree 在這方麵, 有不是很相關方麵 的Ph.D.。 LG 不能作她想要作的research , 他隻能作一些應用性的研究。在當初的 job description上明明寫的是作基本的應用性的研究,要求的 都低於LG 所作的。他對前兩任的評價也是very dependent and not creative 。 並且LG 還做的比前任好。 她帶的學生也無所事事, 不知何時能畢業。
請問這種情況下, 是重新sign form 要求 release everything, 還是改推薦人。
如果重新 sign form , 老板會不會照實說, such as everage and undereverage.
其實當初她 也 forwarded this position to LG.說明她也認為LG 能做啊?
其實這個位置是我給LG 推薦的。對方跟我們有合作。我隻是沒告訴對方他是我LG,
但非常懇切的要求對方幫忙。 如果要死, 就死在推薦信上了。
請不要罵LG馬沒出息, 沒有早作準備。這些他都自知。 我就隻差不能變成他去解決
問題了。 人和人就是不一樣! 懇請出謀劃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