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 個小公司工作做bookeeper。去年公司頻臨解體不知道還能否支持。我也在找工。有一個地區稅是要提前付的,cover 下一年度。我就猶豫是否付。後來就把這事情沒當回事。因為一忙自己的事情就忘記了,到今年才付。現在收到通知要付罰款188刀樂。我覺得是自己主要責任。不想因為和公司為此鬧翻。我想自己付這個錢。大家看我是扛著還是自己付呢? 多謝答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