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燒了的橋能走嗎?

來源: 2009-01-17 19:43:2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去年接了一個公司的offer,簽了offer letter,後來有另一家公司給我offer, 我對
第二家工作更感興趣,所以就耍賴,給第一個公司HR Manager發個電郵說不去了。
現在下崗了,發現第一家公司又在招人。

請問,像這種情況,能再試試嗎? 會不會自討沒趣呢? 如果沒簽offer letter, 我
早就厚著臉皮又apply了。問題是,簽了offer letter, 又不去,留給他們的印象一
定不好。請問,像這種情況,能再試試嗎? 會不會自討沒趣呢? 如果要試,怎麽作
比較好能呢? 我有他們一個employee的電郵,偶爾會問候一下。能找她先探談探口
風嗎?